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衡阳曲兰镇的,我经人介绍结婚有10年了,男方是上门的,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小孩一直由我父母抚养,男方一直以来都不怎么管小孩的,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于是我就选择外出打工,现在分居已经有一年多了,现在我想提出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并且多次扬言要打断我的手脚,我现在想要离婚的话,我该提交哪些证明?孩子的抚养权会怎样判?会不会要我赔偿什么?还有我家的房子是在婚后我的父母建的,我们都没有出钱,请问那样会不会判男方拥有居住权?因为我现在外地,如果我现在请你代理此事,我要哪样做。离婚所需要的证据或者材料要怎样去收集。可不可以全权委托呢?

2010-07-09 08:4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一、结婚证、身份证、小孩户籍证。二、便利小孩健康成长。三、不需赔偿。四、房子是你父母的,提供房产权属证明。建议电话咨询未明事项。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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