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六月份在电视上面看到广州XX有限公司的童装加盟广告后去到广州看货,开始公司接待人王经理接待了我,让我看了公司的服装样品与价格,确实不错,而后我们签订了合同,可我第二次去进货时却非要我先交钱办理手续后才准去仓库看货,结果仓库标价与样品标价不一样,样品标价平均四十多,而仓库标价却是平均价八十多,而合同上签订的发货价是一点八折,当然我的认为是样品价的一点八折,可事实却是仓库标价的一点八折,让我的经营无方继续下去,可是交付的加盟费就是19888元,我觉得这是他们的一种欺骗行为,请问我该怎么做才可以找回我的损失,请杨律师帮我好吗?

2010-07-22 09:45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是一种欺诈行为。你可以采取协商、投诉、调解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关键是收集和保留证据,包括你今后与他们协商、交换意见及调解中的证据固定和收集。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