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最近加盟了一保健品连锁店(此保健品商有特许经营许可证),一次性交5万块钱,承诺20%的收益(此承诺只是口头,合同上没写明).合同除了特许经营相关条款之外还有一个委托经营条款,意思是全权委托保健品商在无锡(我本人在重庆)开设连锁店.从签好合同到目前为止,保健品商从来没有和我谈过开店事宜,只要求把钱交过去就可以了.请问此做法是否合法?是否属于变相非法集资?谢谢!

工商事务 2008-11-19 09: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