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0年7月7日早6:40,我驾驶车辆将王**(女,58岁)撞伤,伤者入院治疗,我先后垫付住院押金13000元,另外再加上门诊检查、小抢救费用2242元及护工费1200元。7月26日事故认定书下达,为双方各50%。8月2日,伤者出院,将押金单据要去,伤者儿子打了一张收到住院金13000元的收条,对方要做伤残鉴定,说是要三个月后才能做,会不会对保险有影响?我们双方现已将调解申请书交给主管交警,出院小结、药费明细、发票等都在对方手中,我应该怎么办?等待三个月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才能调解吗?另外,还想问一下赔偿大概会有多少?保险能全部解决吗?

2010-08-05 18:4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对方现在需要做伤残鉴定,所以只能等,不会影响保险理赔,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知道具体的赔偿数额,也才能调解.保险能解决绝大部分.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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