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于5月4日在百色定了一台东风日产的车,合同写8月交车,我今天打电话问了他们公司,他们答复我说现在还不知道车在哪里,可我问南宁这边的公司,南宁一个月内就可以交车了,合同上写超过交车日期30日买方可以要求退订金和收取违约金,可如果买方中途解除合同,卖方有权利要定金,我觉得很不公平,现在我都要不了车,我想请问一下,我的什么利益受到了侵害,我该怎么维护?谢谢

2010-09-04 17:5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果超过30日,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可委托本律师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下,向法院起诉。律师费1000元。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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