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家的案件是土地纠纷,官司打了六年了,和我们同样情况的村民总共有10户,其他9户地都种了2年了,我家的至今没有种上,原因就是,我家在起诉的时候,将主体弄错了,合同本是他父亲的名字,我们告的是他儿子,在中院给我们打回来进行了重新审理,判决下来后,法院没给我们执行,说合同本上的那个人不在,得发公告,于是我们就发了公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他家人没有出现,在我们的要求下,法院的执行局给我们执行了过来,但在要种的情况下,他家给强种上了,之后我们找法院协议此事,也没有结果。再后来法院的人告诉我们家,说人家抗述了,我们收到那个叫抗述书一看,抗述机关是检查院,抗述人是我发公告找的那个人,我们很是不解,人都找不到,怎么抗的述,我们去问检查院,检的人说,他们发现在上审中,有个法官做假,让我的对方写了一个假的委托书,也就是他父样委托他儿了全权代理此事,我们不明白,我这都走了好几审了,怎么才发现是假的,而且检的人说了是法官的错,最后法院给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就是,还得发公告,要合同本上的那个人出庭,之后再做处理。我们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万一公告发了,人没来,再弄个假的委托,我们前后不是白忙乎,请对我的疑惑帮忙解答一下

2010-11-10 22:43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主题搞错,应该驳回起诉的。你说的情况不很清楚,请再整理一下。很遗憾,迄今为止,我没有发现有什么明显不当之处。 最主要原因就是你被告搞错了,建议赶快另行起诉,不要再无谓的在原来的案件上耽误时间了。 另外,诉讼是一件劳民伤财的事情。 我只能说这么多了。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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