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们的公司,准备在08.01.01正式卖掉,切办交接手续,而且厂名及厂服全部换掉,这是否算是我们的公司已正式宣告倒闭,破产呢?我们的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在07.12.31,但是在终止之前,我们的新老板要我们签定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倒闭,破产,那么原老板是否要赔偿我们的损失呢,是否会影响我们的赔偿问题呢,谢谢!

2007-12-09 18: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公司名称更换有几种情况,如并他人兼并、合并或者更名。但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即使出现以上情况,你们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要继续履行。如果要求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职工相应的补偿。如果原来的公司被清算注销,那么公司在注销前应当对存在的劳动关系进行清理。并给与职工相应的补偿。建议搞清楚企业更名的原因,以便避免损失。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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