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长沙一大酒店从事电梯维保工作,2009年7月18日,我在工作中因为自己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意外受伤,受伤住院期间单位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并发放工资。但在昨天(2010年11月17日)通知我,要求我交纳单位代付医疗费5000元,否则将从工资中扣除。请问单位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2011-04-23 08: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这首先要看酒店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没有,如果没有,可以要求赔偿。如需要具体操作,请致电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15802555564.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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