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父亲在2010年11月26号,去 我家附近的 沙长上班,在上班期间,我 父亲看到 传送带上看到有稻草,于是就去 捡,被传送带绞住衣袖把手给卡住。事后那老板把我父亲送去了 市医院做了手术,但还 没有到达消炎的期限以及没拆线就不予以缴纳医药费。现在我父亲回家后,他们也有出钱要我爸去打消炎针,我 就想清楚的问下,在 医疗费用以外他们 还要赔偿我爸哪些费用,要陪多少

2010-12-06 18:0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您好,第一次我已经解答过您的这个问题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在事发之日起30日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你们就有权利在事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了。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了,具体赔什么费用和赔多少还需要在认定后才能确定数额,具体规定您可以参见工伤保险条例。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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