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表妹借别人3万元钱,因没有工作所以没有能力还钱,让我替她还钱 ,她以后给我还。但我一时也拿不出来这些钱,所以就给人家写好借条2011年9月底把钱我替她一次还清,在这期间借款人因有急事急需钱让我先替她还一万元。我同意了,但是借款人把当时写的借条给丢了,这钱我该怎么还,借款人让我和他去公证处公正但钱不是我借的,我和他去公证什么啊?况且表妹现在有工作了,。

2010-12-13 09:42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果对方借条丢失了,对方在法律上无权向您或者您表妹再主张债权,公证对你不利,债权人很可能是丢了借条害怕以后难以主张债权才这样做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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