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想向您咨询下我姐(李晓玲)的离婚一事,事情经过如下:她20岁时就嫁给男方(王权),有一儿(16岁)、一女(19岁),本来很是很幸福的一家四口,但是她丈夫整天游手好闲,工作及家务一概不管,整天只会打麻将和赌博,每次遇到输钱或心里不高兴等事就拿我姐出气,还经常有家庭暴力发生,造成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故她2006年去东莞打工,然后再也没有与他丈夫联系,1年后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不久法院因无法联系我姐(按人口失踪)同意离婚,离婚判决书在08年下来了,判决结果是:儿女归男方抚养,家庭财产全归男方所有,当时因怕他丈夫会实施暴力,故没有回家提出上诉,直到10年男方再婚,我姐想回家把她儿女的抚养权、财产等问题再提出上诉,所以想麻烦我们的律师们帮我们接手处理下。故我有几个问题: 1、因判决下来已经有3年了,请问再次提出诉讼是否还有效? 2、如果还能提出诉讼,请问儿女抚养及财产应该会是怎么结果? 3、如果诉讼期限已经过了,请问她儿女的抚养费怎么算?

2011-01-02 22: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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