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有位工友在我的工地上班,因喊小偷出去不要在工地行窃,而被小偷用刀划伤,经法医鉴定,属于轻伤,伤残还未做鉴定。 经公安机关说明已经构成刑事案件。雇佣方态度非常积极,陪同民警捉拿到犯罪人;且支付了第一笔入院的手术费 但现在受害人家属想要同时领取2份赔偿:刑事赔偿(犯罪方承担)和工伤赔偿(雇佣方承担) 是否可以?我看到很多人说只能索取其中一份 请律师解答 谢谢

2011-01-07 22: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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