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0年4月29日发生的交通事故,2010年6月9日接到的事故认定书。当时双方在协商调解,我没有对事故认定中的错误信息和认定不公很在意,估计协商就能解决。可如今协商调解不成,对方起诉要求赔偿。我该怎么办?

2011-01-10 15: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有证据效力,如果你有相反的证据能够证明原来事故认定中的确存在错误,法院也是可以认定的,但是如果你提不出相反的证据,法院一般是会按照原来的认定来划分责任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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