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各位专家:你好,我需要咨询法律问题。我在2010年与人合作开发房产,我出地皮,对方负责施工。当时签了合同约定房屋盖好后,一层二层归我所有,其他为开发商所有。后应开发商要求,一层需留出一间门面房作为上楼及下地下室的通道,所以合同又约定一间门面房归开发商所有(因疏忽未明确注明具体指哪一间),现在房屋开发临近完成,开发商在已占有一间做通道的情况下,又私自转卖了一间门面房,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我的胜算有多大,谢谢。

2011-02-25 2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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