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起诉离婚标准案例示范 (2019-7-5结案) 鼓楼法院离婚案件
遭遇: 因家庭暴力、抚养矛盾、分居矛盾 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起诉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2019年6月25---法院通知---开庭调解---2019年7月5日拿到法院文书 南京鼓楼法院-少年家事庭-陈池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2、我方获取833000元卖房款重点支招:绝大多数离婚案件从是从被告不同意离婚开始谈起本案起诉之前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当然原告代理人对此种私下接触行为不予接待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只能积极与法院联系争取我方的意见被法庭接纳,尽量多获取被告的信息和情报以供我方诉讼判断之用此次诉讼法庭安排的很快最终在法官以及律师的促进下,很快进入离婚实质分配调解过程中再通过几轮谈判,双方全面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当日生效双方仅仅只有一套房屋已经被卖出,所得房款理应一人一半在诉讼过程中对方不愿意给付我方一半折价款,但最终在律师一再坚持下结局仍然是我方获取一半房屋卖出款。如今,不同意离婚的答辩几乎没有太多的含金量法庭也遇见太多口头表达不同意离婚,但实质是可以接受离婚的当事人由此找到最恰当的方式方法促进双方快速离婚、和平离婚、合理离婚是婚姻家事律师的基本功和必修课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附法院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9)苏0106民初 原告:A,女,1951年2月27日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1949年1月1 8日生,汉族。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2019年6月25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7年登记结婚,于1977年生育女儿C,于1979年生育女儿D,近年来,双方常为家庭经济等琐事发生矛盾,愿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审理中,被告同意离婚。婚内通过房改购房取得产权,该房于2019年共同卖出,现被告处尚有售房款1666000元。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离婚2、被告在2019年7月8日之前给付原告833000元。 本案受理费1240元由被告承担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5日 律师点评:每一个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分割的范围通常都非常巨大。离婚决定的事项远远比结婚要多,好的离婚结果能够影响自己的一生和家人孩子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