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我本来和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公司,后来公司上正轨了,我又有了别的想干的项目就让朋友来看这个公司,我就当幕后老板,现在我弟弟想开一家同个行业的公司,因为一些原因需要我来做法人,我想问下这会不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应该怎么理解?

刑事辩护 2018-11-10 14:2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的法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行为人经营的是否为同类营业
  • 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该相关法律解释的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该相关法律解释的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 你好,有可能的
  • 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该相关法律解释的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