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情况是这样的。。我妈妈在工地干活【临时工合同】从塔吊上掉下半袋石灰砸到了肩膀上。医院检查为胸椎粉碎性骨折。右臂的一个神经遭到压迫抬不起来了【现在治好了】。。脑袋里有血丝。。在脑科ICU呆了三天。。现在住了一个月的院。。还要养大约100天才能下地。花了四万元左右全是工地拿的钱。。现在要出院了谈赔偿。。我们大约能获得多少赔偿

其他 2012-11-14 16: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通过鉴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可以确定赔偿的数额
  • 您妈妈伤势比较严重,具体赔偿人及赔偿数额应按照您具体情况而定,比如雇佣您干活人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为公司,并且公司有资质您这个为工伤,如果为个人那设计到非法分包,包工头及上级分包单位等都有可能成为赔偿您的人,所以您最好把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 我可以帮你,应得到双倍的赔偿
  • 工伤后应享受的待遇   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