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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私立学校教书,我的合同是去年7.10到今年7.10,如果我十一号走人,那么我的工资是不是应该现结?我的合同是去年7.10到今年7.10,那么我的工资是不是应该现结?

离婚 2019-10-21 03: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应当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如果按劳动合同上的工资缴纳社保,就少缴了,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少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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