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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楼上住户擅自将原来两房两厅改建为三房一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取得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默认)。请问:这是违法建筑吗?对相邻的房屋结构有没有影响,我是否需要举报,详细该到哪个部门投诉?但取得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默认)这是违法建筑吗?是否需要举报

物业管理合同 2019-10-23 05: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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