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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导致夫妻离婚,第三者所得财产需要归还吗

离婚 2019-11-21 1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如在离婚的过程中,一方处分财产,其收入所得应被列入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如果其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恶意处分(例如低价转让)或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但你需要举证证明过错方有这样的行为)
    二、必须办理离婚登记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  《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您好!根据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婚外情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只有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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