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股权转让备案合同无效后应当互相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爱莲律师。
股权转让备案合同无效后应当互相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1、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见,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与赔偿损失乃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之后的主要处理措施。
2、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
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
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