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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胸痛待查”,会诊单上却写成了“腹痛待查”,这一个字的错误,导致诊疗方向发生重大偏差,最终患者在检查床上猝死。死者家属将南京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8万多元。南京鼓楼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是其自身的致命性疾病,但医院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失误,对病情重视不足,延误了病情,应对患者死亡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判决医院赔偿死者家属损失3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