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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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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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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太原
发布日期:2012-02-20 作者:刘红相律师
二进太原 作者:刘红相 律师  时间:2011年09月26日 二进太原 2008年秋,为了给民工维权,我曾经第一次踏上太原市的土地。两年后的2010年7月,为了同样的目的,我再次踏上太原这座英雄的城市,并在革命先烈英勇事迹的鼓舞下,坚决地进行了一场维权斗争。 从20101年7月8日战斗正式开始,至7月13日,历时6天,我带领的由律师、受害者家属(以下简称受害方)、雇工小工头(以下简称小工头)组成的维权联军,成功突破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的层层设防,取得了为农民工维权的阶段性胜利。顺利实现了“拿下桥头堡,为实现维权扫清障碍”的战略目标。这是我的律师生涯中的一个里程碑,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战前的态势和背景是这样的:我镇一名年近70的农民工在太原打工期间受伤住院。直接雇佣他的小工头在支付1万7千元医疗费后,不再出钱,静观事态变化。小工头身后是一家大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此公司要负连带责任,但该公司置之不理。要想真正实现维护民工权益的目的,就要通过法律途径,把此公司从小工头身后挖出来,让它和小工头共同为此次事故买单。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属劳动争议案件。要先通过县(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或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才能进入诉讼程序。换句话说,要想维权,必须先冲过去仲裁委这个桥头堡! 我和另一位律师一行两人是7月7日晚从郑州赶到太原的,当夜详细了解了案情,制定了行动预案。8日,召开了有律师、受害方、小工头三方参加的战前动员会。在我们的协调下,小工头为了自保,与受害方结成了一致对外的维权统一战线。会上,分析了形势,统一了思想,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会后,我们立即着手准备了有关材料。 当天下午,我们直赴劳动合同履行地——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接待我们的是仲裁委一位五十多岁姓吴的的主任。他百般刁难,寻找种种借口不受理我们的申请,又不按规定给我们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这次试探性进攻失败后的形势是:案件既不能进入仲裁程序,也不能进入诉讼程序,我们只能在维权的大门外转圈。 回去后,经过研究,我们调整了行动方案。决定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看一下,看有没有出路绕开尖草坪区仲裁委。如果不行,再对尖草坪区仲裁委进行强攻。当晚,在电脑上查明了此公司的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准备了相关材料。 8日上午,先到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待我们的是仲裁科长张耀荣同志。这位同志素质非常高,是我在政府机关中见到的最负责、热情的好干部。他手下的同志也很好。他们热情接待我们,询问情况,并帮我们出主意,想办法。可惜的是,由于网上资料错误,我们把用人单位所在地搞错了,应归万柏林区管辖。在此情况下,我们只好怀着对以张耀荣同志为代表的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无限感激和敬仰的心情走出办公大楼。 中午,简单吃过饭后,我们调整一下情绪和行动方案,决定回头强攻尖草坪区仲裁委,和他们展开战略决战! 下午,我们赶到目的地,直接找到分管仲裁工作的王副局长。她说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尖草坪区,不归他们管。我立即叫有关人员拿着地图赶过来,指认案发现场。在此期间,该局一位年轻的同志主动帮我们在电脑上的太原市电子地图上面帮我们积极查找。虽然没能找到,但我们 还是对他十分感激。估计他刚出学校门不久,受到官场的污染还少,是该局为数不多 的 好干部。可惜他仅是一般工作人员,无法改变该单位的根本局面。 在等待这段时间里,又有 民工来找,他受工伤的地点离仲裁委不足百米,毫无疑义归仲裁委管。可那位表面披着人民公仆外衣的女王副局长竟违反法律规定,骗人家说该归北京直管,把人家给骗走啦 !我恍然大悟,此前吴主任的百般刁难、书记的不耐烦、局长的推诿都找到答案了:这是一群钻进我们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蜕变分子。他们披着党员干部的外衣,但实质上已经根本丧失了党的先进性。他们败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客观上起到了离间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恶劣作用!为了敲山震虎,探探对方底气,我就故意大声对同来的人说:这是一群骗子,他们对老百姓推诿扯皮、坑蒙拐骗。这儿根本不像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部门!他们敢再蒙我们,我就是跑遍太原市 ,也要告倒这群腐败分子,决不放过他们!王副局长大概被我的凛然正气震慑了,一看势头不好,夹着尾巴溜掉了。做贼心虚,狐狸尾巴露出来了 !这更加坚定了我必胜的信心。 增援人员到达后,我们直奔那位女王副局长办公室,点名要和她说理。她手下的工作人员推说她开会去了。我要工作人员说出开会的地点,我们要核实。如果情况不属实,就到有关部门反映她矿工、早退、糊弄百姓,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我们嚷了一阵后,估计他们把这个情况已暗地里透露给了吴某,就在那位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佯装不情愿的去找吴主任。 我一跨进吴主任办公室,一改昨日彬彬有礼的态度。不等吴主任让座(事实上他根本也不会给我们让座),一屁股坐到吴某旁边,把仲裁申请书拍到他面前的桌子上。吴某一看,说:“你昨天不是来过了?”我说:“是来过。今天让你把不受理的理由再说一遍。顺便给你上上法制课!”他用眼斜了我一下,冷笑了:“好啊!”战斗就此正式打响。攻守双方围绕管辖地、管辖权、被申请人的确定、证明责任等展开激烈争夺。他吹毛求疵,找出种种借口搪塞。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逐条驳斥。在战斗进行中,我审时度势,对我方参战人员进行了分工。我是主攻,对敌猛轰,劈头盖脸一阵狂轰滥炸。我质问他还是不是党员?像不像干部?白拿工资不干事,丢人不丢人?另一位律师是助攻,引经据典,拾漏补遗。牛某作为受害方,诉苦摆困难,占领道义制高点,争取舆论的同情和支持。李某是说和,树梯子好下驴。安某作为机动力量,在外观察动静,做到敌变我变,敌动我知。在我方强大军事力量打击下,外强中干的吴主任理屈辞穷,可耻的投降了:答应接受我们的申请书,5日内给明确答复。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把申请书甩给了他。 10日、11日是双休日,我忙里偷闲,爬上山顶,参观了太原解放纪念馆。太原是座美丽的城市,同时也是一座英雄的城市。数以万计的革命先烈为了太原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一幅幅反映太原解放的历史照片面前,在一件件曾洒下革命先烈鲜血的文物面前,听着解说员声情并茂的讲解,我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在纪念馆内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我暗暗发誓: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继承发扬革命烈士不怕牺牲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坚决打好这次维权战斗,履行一个法律人的神圣职责,实现自己追求公平正义的诺言! 12日,我们赶到仲裁委。吴主任解释说,已派人去调查,明天就有消息。吴主任这次很乖,又是让座,又主动把办公电话号码留给我们,方便我们联系。13号,中午给他打电话,他让我们下午去。 接连的推脱,再次引起了我的警觉:这个狡猾的老“狐狸”,该不会用另一种方法拖我们呀?不能上当!面对可能出现的反复,我制定了扰、熏、打三种捉“狐狸”的应急预案,并做了周密部署。不料,当下午我们见到吴主任时,他竟从抽屉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有关手续交给了我们——二进太原的战斗竟然以这样一种不太壮观的方式结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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