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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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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新律师《婚姻法》问答汇编(二)

离婚2012-05-31|人阅读

1、夫妻在外地打工,能在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吗?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般在原发证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手续如何办理?

一般需提供6项手续: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 3)、免冠照片两张; 4)、户口本5)身份证;6)工本费。

办理程序: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件进行审查、对离婚协议书是否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向双方分别颁发离婚证。

3、我的身份证出生日期与结婚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如何办理离婚?

身份证与户口簿、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根据不一致的实际情况提交证明材料,并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4、军人如何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除提供一般材料外,军人办理离婚登记,还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证明上注明部队驻军地址),证件与证明应有隶属关系。

5、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港澳台居民应携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华侨及外国人应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其他需提交材料如照片等。

6、起诉离婚应当到何地法院?

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我的丈夫户籍是在山西,他一直在北京打工,我户籍和居住在邯郸,请问能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另一方起诉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你有权在邯郸当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8、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的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12条)

9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国内居住;(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三)被告被劳动教养未超过一年;(四)被告被监禁未超过一年。

10、男方因违法犯罪在外地一直监禁,请问女方在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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