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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

仲裁2020-04-15|人阅读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苟三元总结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以下过错情形之一,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因以下非劳动者过错的原因,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以上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有情形,但因每个地区的政策规则有诸多不同。苟三元律师团队建议您将自己的具体情况告知律师,律师将对具体案件作出应对策略。欢迎来电咨询深圳律师苟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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