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王汉政律师
王汉政律师
云南-昆明
主办律师

运输毒品案件

刑事辩护2013-07-10|人阅读

云南毒品案件辩护律师王汉政昆明五华区看守所会见运输毒品案件对家属的告诫

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 王汉政

五华区看守所在昆明市区西北的普吉路上,五华看守所并不大,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跟其他昆明的看守所相比也不算多,但涉嫌犯罪种类的人的确什么都有。这段时间会见了我办理案件中的其中一位涉嫌运输毒品案当事人。由于本案现在还是侦查阶段,所以我不会也不能谈论本案的任何案情。只想谈论他们的心态和精神状况,以及他们所关注关心的问题,来告诫家属们。

涉嫌运输毒品的当事人,能够被关押在此的,必定都是 “小马仔”,绝大部分人都是为了区区不足几百,几千元的运费走上犯罪道路的。大部分人对自己运毒行为还是知情的,想抵赖那是很不明智的,所以坦白和自首更有利于自己。面对人赃俱获的案件,我会见当事人总要告诫他们,不要抵赖,要求主动配合公安,就凭现在比较先进的侦查手段,想抵赖怎么可能?当然我也遇到过体内藏毒的当事人,竟然说不知道从肛门塞进去的物品是毒品,事后被捉获了,等排除来了才说知道是毒品。其实,这样的说法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应该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在法律上,也许你不知道这是海洛因,但只要你感觉或者知道是违禁品就可以了。

会见这些涉毒人员,很多都是年轻人,不足30岁的很多。问他们为什么运输毒品?特别是外省的涉毒人员说:“听说云南毒品多,街上到处是小白粉,便宜,这个来钱快,抓到了也没有问题,最多关几天就出来了,问题不大。”这些说词,都是这些涉毒人员在知道是毒品了后开始犹豫之时,上家对他们的安慰之词。更有甚者说,自己关系有多硬,关进去了一个星期就可以出来,有钱有关系可以摆平。听到这些,赚钱心切的人,哪能不动心?哪能不放下思想包袱?

会见到这些人员,他们绝大部分都会非常懊悔,也没有更多自辩的,大部分人都是选择沉默,即使家属委托的律师,他们也不愿意更多的交流,律师问一句他们才搭理一句。律师问他们对案子有什么话要说的,他们大部分说没有,其实也不知道说什么。每当聊到他们家人的基本情况时,要么沉默寡言,要么激动地大哭,说自己干的这些事对不起家人,连累家人等等。

在里面他们最关心的就是什么时候可以出去。当这些涉嫌运输毒品案件的当事人,对犯罪事实部分都已经承认,没有任何异议的,特别是人赃俱获的案件,这种情况根本就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必须收押的,谁也不敢私自放人。就算司法系统有腐败份子,谁也不会为了你的案件而去求人导致授人以柄,毕竟官场这些官员首先考虑的永远是自己的利益。所以经常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家属得到有家人参与运输毒品案件通知后,马上招呼一桌饭请来各路朋友熟人,不论出多少钱要打通关系,把人捞出来。这样的办事方式,符合当下的国情,但最后家属出了钱,人托人,人求人,最后谁出面解决这个事都不知道,到了快要开庭了还没有任何动静,这个时候才不得不去请律师出庭辩护。或者早就请了律师,但把律师晾到一般,把所有精力放到找关系上。不排除有些案件的确有通融的可能性和操作性,但对毒品案件,这类案件是国家严厉打击,全球严厉打击的案件,是没有人敢碰的案件。家属还是聘请敢于真正辩护的律师,敢于收集证据的律师,这样才是明智的,才会起作用。其实家属找关系,也是找一种安慰,也不能确定就会起效果。虽然存在司法腐败的情形,但一个案件并不是一家在办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参与其中,各自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可操作的空间并不大。毕竟司法机关和一般的政府部门差距还是挺大,因为司法系统不乏有很多健康的力量,昆明的司法环境还是走在全国前列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昆明安宁市灭门案的律师思考和建议
昆明安宁市灭门案的律师思考和建议基本案情:2013年7月29日,云南省昆明安宁市连然镇金安巷一个住宅小区内发现一家三口死于住房内,尸体疑似被分解装在冰柜内。父亲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昆明安宁市灭门案的律师思考和建议
昆明市看守所律师会见纪实
昆明市看守所律师会见纪实文王**律师昆明市看守所位于西南林业大学的白龙路上。昆明市看守所接待律师会见,虽有不周到的地方,但有些方面的工作做得非常的细,随着刑事诉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昆明市看守所律师会见纪实
毒品含量、数量的辩护思路
云南毒品案件辩护律师王汉政对毒品含量、数量的辩护思路我国《刑法》虽然规定毒品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根据2007年11月8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办理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毒品含量、数量的辩护思路
关于运输毒品罪中主观“明知”问题分析
云南毒品案件辩护律师王汉政关于运输毒品罪中主观“明知”问题分析司法实践当中,若被告人自认毒品犯罪事实,即人赃俱获面前承认所有犯罪事实,本案就不涉及查证被告人主观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关于运输毒品罪中主观“明知”问题分析
受雇佣运输毒品罪对量刑的影响分析
云南毒品案件辩护律师王**:受雇佣运毒对量刑的影响分析一、法院在量刑时,如何认定雇佣这个事实?司法实践中,参与运输毒品罪的犯罪嫌疑人绝大部分是为了“蝇头小利”,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受雇佣运输毒品罪对量刑的影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