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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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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律师 亲属会见在押服刑人员

刑事辩护2013-02-22|人阅读

佛山律师 亲属会见在押服刑人员

根据《监狱法》及有关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亲属、监护人应当按照监狱规定的会见日期来监会见,每次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罪犯亲属、监护人在会见时可以顾送物品、现金。物品种类限于学习资料、内衣、御寒衣物、经监狱医院检查同意的少量药品,由监狱检查后交给服刑人员本人。现金统一交给监狱顾送款接收处,开具三联单(一联交亲属、监护人,一联交罪犯,一联存查),由监狱将现金存入服刑人员狱内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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