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 男,汉族,1976年xx月xx日生,福州市xx区人,现住xx区xx路xx大厦xx层xx单元
联系方式:xxxxxxxxxxx
被告:xxx,女,汉族,1979年xx年xx月生,福州市xx区人,现住福州市xx区xx镇xx村xx小区xx座xx单元
联系方式: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女随被告共同生活。
二、被告承担此次所有的诉讼费用。
事实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2001年在福州市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2003年9月4日生下女儿xxx。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原告不堪被告的无理取闹,于2007年初搬出共同居住的房子,开始分居。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感情,现已事实上分居生活,且已经超过两年。原告认为再维持没有感情的婚姻已没有意义。为此,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福州市xx区法院
具状人:xxx
2009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