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邱本斌律师
邱本斌律师
福建-福州
主办律师

民事起诉状

其他2014-11-04|人阅读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 男,汉族,1976年xx月xx日生,福州市xx区人,现住xx区xx路xx大厦xx层xx单元

联系方式:xxxxxxxxxxx

被告:xxx,女,汉族,1979年xx年xx月生,福州市xx区人,现住福州市xx区xx镇xx村xx小区xx座xx单元

联系方式: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女随被告共同生活。

二、被告承担此次所有的诉讼费用。

事实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2001年在福州市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2003年9月4日生下女儿xxx。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原告不堪被告的无理取闹,于2007年初搬出共同居住的房子,开始分居。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感情,现已事实上分居生活,且已经超过两年。原告认为再维持没有感情的婚姻已没有意义。为此,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福州市xx区法院

具状人:xxx

2009年xx月xx日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