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陈键城律师
陈键城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软件著作权侵权人责任的理论支持

著作权法2017-10-24|人阅读

【导读】

侵犯软件著作权,轻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构成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承担刑事责任,甚至还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基本案情】

2004年初,身为RX软件公司副总裁的谈某辞去工作,与妻子刘某、大学同学沈某开始设计网络游戏外挂并很快破译了《传奇3G》网络游戏层序的源代码,并对客户端进行了部分修改和替换,三人共同运营针对《传奇3G》网络游戏开发的外挂软件,并通过信息网络等方式复制发行销售了“自主研发”的“007传奇三外挂”、“008传奇三外挂”、“超人传奇三外挂”等计算机软件。从20046月至20059月,他们在海淀、昌平等去银行设立了名为“小辛”的账户,经查证,其非法经营数额为2817187.5元。2006524日,网络游戏外挂制作者谭某某、沈某、刘某三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1、被告人谈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被告人刘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3、被告人沈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评析】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软件著作权律师邱戈龙、陈键城表示:

谈某等人突破技术保护措施,破译了传奇3G网络游戏程序的源代码,对客户端进行了部分修改和替换,并通过信息网络等方式复制发行销售了“自主研发”的“007传奇三外挂”、“008传奇三外挂”、“超人传奇三外挂”等计算机软件的行为,给运营商的服务器压力增大,致使其他玩家无法正常游戏。毫无疑问,外挂行为不但扰乱游戏运行的公平环境,扰乱互联网游戏出版运营的正常秩序,破话了网络游戏产业的良性发展,也给企业和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并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而且谈某等人牟利数额巨大,已不是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根据刑法理论谈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本案中三被告人是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提起公诉,而最终以非法经营罪结案。对此理论界存在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应当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处理;有人认为本案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还有人认为本案涉及非法经营罪。那么究竟应以哪种罪名论处呢?

律师认为,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谈某等人的责任更为妥当。依据相关法律解释,通过信息网络将软件制作成一份或多份向公众传播,即“复制发行”是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的重要条件。而在该案中,谈某等人并没有另行将游戏上载到其他服务器上通过互联网传播,或采取其他方式复制发行游戏软件,只是为游戏者提供超出游戏规则范围的额外帮助,通过提供突破技术保护措施的服务获取利益,并不等同于“复制发行”。因此,本案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更为妥当。当然本案中谈某等人开发、制造、传播外挂的行为既侵犯了网游开发商的著作权,也侵犯网游运营商的利益,但谈某等人的行为目的还是为了牟利,故我们可以把传播经营牟利视为目的行为,将开发制造行为视为手段行为,根据刑法理论,本案符合牵连犯的特征,所以按照非法经营罪来处理时有法律依据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原告可“自由选择”法院
案件导读: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由于计算机软件具有流通性的特征,因此案件也可能在多地有多个被告。此时,原告可以在多个被告住所地法院中,“挑选”一个对自
#著作权法
人看过
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原告可“自由选择”法院
软件开发者不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四种情况
【导读】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软件开发者就是软件著作权的享有者,但该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处,就由专业软件著作权律师来说说“除外”的情况,即哪
#著作权法
人看过
软件开发者不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四种情况
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一方不提供涉案软件源程序的后果
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一方不提供涉案软件源程序的后果【导读】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是否对原告的软件著作权造成侵犯时,一般都需先确定原被告涉诉软件的源
#著作权法
人看过
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一方不提供涉案软件源程序的后果
外国人在软件著作权纠纷中的地位
【导读】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是否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外国主体能否成为我国软件著作权纠纷中的适格原告,其可以委托哪一些人代理其诉讼事
#著作权法
人看过
外国人在软件著作权纠纷中的地位
我国计算机软件登记的法律性质
一、导读计算机软件对当今世界的影响越来越大,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走过了从强制登记到自愿登记的历程,而这种改变让计算机
#著作权法
人看过
我国计算机软件登记的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