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372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保管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保管好约定的物品,并且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保管物,否则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