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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林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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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律师专栏】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商标法2022-03-08|人阅读

根据《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三)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

(四)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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