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王孝顺律师
王孝顺律师
河南-信阳
主办律师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吗?

合同纠纷2022-12-28|人阅读

甲公司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甲公司业务员向乙配送食盐销售,双方建立 了长期销售关系。但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双方的业务往来通过微信聊天、转 账。乙拖欠甲公司货款,甲公司多次追要,乙推托不还,甲公司能否依据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到法院起诉乙并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解答:可以,能得到法院支持。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 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 邮件等方式能够冇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我国已成为电子商务第一大国,《民法典》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发展,对合同的形式做了明确规定,微信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王孝顺律师
您可以咨询王孝顺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