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外交往的日益频繁以及华人国籍、身份变化等因素,“涉外婚姻”日益增多。在中国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外国法院判定的离婚判决书在中国是否有效?下面就涉外婚姻可能涉及的常见法律问题,做以归纳总结。
1、什么是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
以下所称“涉外婚姻”,仅涉及中国公明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在内地结婚或离婚的情形。
2、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
△结婚条件
(1)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2)不满足第(1)条,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3)不满足第(1)、(2)条,在一方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结婚手续
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的结婚手续均有效。
△协议离婚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可以选择适用一方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如果无选择可适用,也可以选择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共同国籍国法律、或者办理离婚机构所在地法律。
△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那么适用法院地法律。
3、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决定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应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手续。并提供身份证、有效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以及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声明。
4、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在中国内地资源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具有以下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5、诉讼离婚的法律问题
△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外国法院判定的离婚判决书在中过是否有效?
两国间签有司法协助协议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按照协议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两国间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议的,中国籍当事人可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向法律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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