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杜红涛律师
杜红涛律师
湖北-武汉
合伙人律师

办理收养登记的登记机关是哪个

婚姻家庭2018-09-06|人阅读

一、办理收养登记的登记机关是哪个

收养孤儿应当履行一系列的手续,最重要的是收养关系应当经过政府部门的登记。 登记机关应该是被收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例如,如果领养震区孤儿,一般应到四川省等地方地孤儿所在地的县级民政机关办理手续。

二、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登记手续收养人需要携带有关材料,具体包括: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三、被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

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据《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二)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关系的建立,除了要求当事人都符合《收养法》中的条件要求,同时还要办理收养手续或者进行公证,否则的话此时可能只会认定为事实收养关系,可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就无法受到法律的保障。而一般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往往是在当地的福利院或者民政局办理。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未结婚的彩礼需要返还吗?
摘要:两人出于对爱情的向往和对对方的信任,选择共同生活但不领结婚证,并且双方还共同孕育一个女儿,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分开后男方起诉请求女方返还彩礼,能得到支持吗?
#婚姻家庭
人看过
未结婚的彩礼需要返还吗?
一直抚养的非亲生子女可以要求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小赵与小芳于2005年缔结婚姻,婚后不久双方就有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儿子。小赵对这个孩子疼爱非常,精心呵护。但也由于孩子的出生,小赵与小芳的矛盾加深,双方最终决定好
#婚姻家庭
人看过
一直抚养的非亲生子女可以要求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居住权的设定争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对房产有了很大的追求心,除了贷款买新房,买二手房也是一种购房潮流,这是当今社会大众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尤其是
#婚姻家庭
人看过
居住权的设定争议
图谋一套经适房三人上演婚姻“两重奏”
2015年,葛女士与董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购买董先生位于昌平区某经济适用房,并一次性支付房款60万元。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证书由葛女士保管,5年后董先
#婚姻家庭
人看过
图谋一套经适房三人上演婚姻“两重奏”
没有领结婚证孩子可以上户口吗?
#婚姻家庭
人看过
没有领结婚证孩子可以上户口吗?
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犯罪?
第一种意见是肯定说,认为丈夫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是强奸罪的本质特性。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
#婚姻家庭
人看过
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犯罪?
杜红涛律师
您可以咨询杜红涛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