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因为意外或者其他等等原因在去世之前是没有拟定遗嘱的,那么这位逝者的遗产是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的,那么法定的继承顺序是什么顺序呢?
武汉的向女士,2019年5月份公公去世,名下有一套房,2019年11月份,公公的父亲去世。公公去世的时候有他父亲妻子以及孩子一个,公公父亲去世的时候有还有一个大儿子在世。去世时都未留遗嘱,现在办理这个房屋过户登记的时候,登记人员让公公父亲的其他几个子女签放弃继承协议才可以进行登记过户。但是李女士知道,他几个长辈是不会主动去签的,还会借此要求金钱补偿。于是为了争取到一定的遗产,向女士找到了武汉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
律师调查后发现,该女士向某的公公的父亲在世的时候,他的儿子就没有尽过赡养义务。那么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办呢?
之前还有个案子,严奶奶和张爷爷是一对夫妻,生有一子一女,生病以前的时候身体尚好就没有让自己的子女每月照顾自己,两人通过自己的退休金生活的还不错,但是不久后张爷爷被查出患有重大疾病,因此两人因为治病花费了所有的积蓄,并且多次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一定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用,但是子女两人,从不进行赡养义务,从未在精神或者物质生活上给与两位老人一定的帮助,因此,严奶奶和张爷爷两人向法院起诉了子女,要求子女每月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用,直至二人去世为止。法院判决了两子女每人每月需给与1600元给两位老人,直至老人去世。
法律是有温度的。
回到这个案子上,那么法定的继承顺序是什么顺序呢?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按照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的关系而确定的。是按照一定的亲密和疏远的关系来确定的。
第一继承顺序是,逝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继承顺序是,逝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逝者的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由第一继承先继承,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则顺位到第二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