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份额的考量因素 (一)

离婚
2021-05-24
人浏览

基本案情

女方赵某与男方李某于2003年通过网络相识,2004年12月13日登记结婚,2007年11月7日育有一女。2011年5月,赵某以夫妻关系疏远为由起诉离婚,要求分得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某小区702号房屋(以下简称702号房屋)及屋内物品,可按房屋现值590万元的30%给付李某房屋补偿款;由李某分得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1801号房屋(以下简称1801号房屋),李某按房价款的70%给付赵某补偿款。李某同意离婚,但其认为702号房屋系李某父母出资为李某购买,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要求分得1801号房屋,按房价款30%给付赵某补偿款。

702号房屋和1801号房屋均于婚后购买。一审从保护妇女儿童的角度出发,判决702号房屋归赵某所有,赵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李某折价款520万元,1801号房屋归李某所有,李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赵某折价款140万元。双方上诉的主要争议在两套房产,尤其是702号房产的分配问题上。赵某认为李某父母对702号房屋出资系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故赵某不应支付过多的房屋折价款给李某。李某认为根据自己父母出资的情况及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事实,702号房产应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

裁判要旨

首先,根据本案已查明的情况,购买702号房屋的主要房款系来源于李某父母。购房款约106.7万,从目前查证属实的数额计算,李某父母出资共计89万余元。虽然李某一方主张其余购房款亦系其父母支付,但根据本案目前证据难以认定,故李某主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确认702号房屋系李某父母对李某个人的赠与,702号房屋属李某个人财产的请求,依据不足,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702号房屋属于李某、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1801号房屋依据该条款规定,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涉案房屋的分割应考虑房屋出资的来源、当事人对房屋的贡献、房屋的登记情况、房屋的使用情况并兼顾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多种因素。虽然赵某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李某父母对702号房屋的出资在没有明确赠与李某个人的证据下,应属于李某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但法院认为在分割房屋时应考虑购买房屋时出资的具体情况。李某、赵某在婚后两年之内购买两套房屋,购买两套房屋的出资主要部分均来源于李某父母,无论李某父母对该两套房屋出资的定性系赠与或借贷,李某父母对于李某、赵某婚后获得住房,稳定婚姻生活质量的贡献不可忽视。且李某父母对于两套房产的出资,系在李某、赵某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支付,其意图明显系为李某创造良好的婚姻生活环境,减轻儿女经济负担。现李某、赵某离婚,虽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父母对于702号房屋的出资,应确定为对李某、赵某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结合本案上述实际情况,从赠与财产的来源与赠与目的出发,李某在702号房屋的份额应占据主要部分,故该套房屋宜判归李某所有,李某应支付合理的折价款给予赵某,具体数额法院结合房屋价款、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角度予以确定。原审法院仅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角度出发,忽视本案房屋出资的具体情况,所作处理不妥,亦不合理。原审判决的处理结果,造成赵某背负巨额债务,该结果既未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亦造成李某无法获得分割后的702号房屋的实际财产权益。1801号房屋登记在赵某名下,宜归赵某所有,赵某支付李某相应折价款,具体数额法院依据该房屋的价款、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角度予以确定。702号房屋及1801号房屋内目前的家具电器随房屋归李某或赵某各自所有。综上,判决: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某小区702号房屋归李某所有,李某于判决生效后支付赵某折价款200万元;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1801号房屋归赵某所有,赵某于判决生效后支付李某房屋折价款120万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律师文集推荐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重婚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重婚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婚姻关系中,发生争执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能心慈手软,
#离婚
人看过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存在重婚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对财产分割的影响
关于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夫妻共有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划分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诉讼判决以下案例为大家做出呈现。邓某与杜某于2
#离婚
人看过
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对财产分割的影响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份额的考量因素 (二)
案情评析本案主要争议的702号房产从形成、到围绕该套房产产生的矛盾及法院的处理结果均代表了现今社会两个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之间在财产方面的典型关系。该套房产审理过
#离婚
人看过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份额的考量因素 (二)
“净身出户”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案情简介】2010年12月,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结婚时间较短且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杨某两次向法院起诉离
#离婚
人看过
“净身出户”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法院什么情况下会判离婚?这篇说清楚了(四)
(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
#离婚
人看过
法院什么情况下会判离婚?这篇说清楚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