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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赏女主播如何找回

犯罪类型2021-08-30|人阅读

适当数量的“打赏”礼物没有什么错,但为了满足虚荣心,不考虑成本的大规模“打赏”礼物是不可取的。

一年之内,乔某在某直播软件上发现了女主播冯某某。在几个月的时间里,乔某为冯某刷了大量礼物,成为了冯某的常驻榜首,并且成为了冯某的微信朋友。不久,乔某后悔了。他开始想办法把钱拿回来。他通过微信联系了冯某,并表示他正在投资一个电子商务项目。他已经投资了40万元,想让冯某也投资。为了说服冯某,乔某将冯某拉入微信群,并在群中扮演两个角色,以欺骗冯某投资。冯某总投资20多万元。几天后,冯某小刚开始后悔,并联系乔某某退出电子商务。经过几次催促,冯某没有等待退款,所以冯某选择报警。最终乔某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国法律,乔某被判处三年监禁,缓刑四年,罚款30000元。

武汉一位著名刑事律师表示,在网络直播中,粉丝“打赏”主持人是一种常见的交流互动形式,也是网络直播平台的主要运营收入之一。主播通过直播平台提供演出服务。粉丝在平台上购买虚拟礼物,并将礼物赠送给知名主持人。这实质上是互联网条件下平台与主播之间的一种新型劳动合作模式。主播和平台提供娱乐服务,粉丝的“打赏”行为本质上是购买服务。适当数量的“打赏”礼物没有什么错,但为了满足虚荣心,不考虑成本的大规模“打赏”礼物是不可取的。合同成立后,无法律原因不可撤销。“打赏”容易,但要收回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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