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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琪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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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误解过这些法律吗?

犯罪类型2022-04-07|人阅读

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由于没有具体学习过,也不一定看得懂晦涩冗长的法条,所以往往对法律存在着很多误解。让我们来一起破除一些常见的误解吧。

1.我还未成年,是不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不是!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要依据并不是当事人是否成年,而是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划分的。例如你在你十六周岁是犯了刑事犯罪,即使当时并未成年,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我被判处免于处罚是不是意味着无罪了?

当然不是!虽然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到达需要判刑的程度,是可以给予免除刑事处罚的。但是一定要明白,这里指的情节轻微是在你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的。无罪的意思是你的行为本来就不构成犯罪,从何谈起判处免于处罚呢?

3.死刑就是枪毙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都属于死刑的范畴两种。只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才会被剥夺生命,且并不是只有枪决这一种执行手段。另外,对于一些在犯罪的时候尚未成年和审判的时候处于生育期间的妇女,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不适用死刑。

4.无期徒刑就是一辈子关在监狱里吗?

不一定。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因无期徒刑而服刑的罪犯在监狱期间,是有减刑的机会的。这里的减刑机会就意味着有机会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最多的甚至有机会可以减到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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