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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栓成律师
郑栓成律师
河北-石家庄
主办律师

交通事故纠纷中原告需要准备的10种证据

损害赔偿2016-04-19|人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第一时间收集和提交适当的证据,无论是在理赔还是在诉讼环节都至关重要,能够迅速查明事实、证明责任和自身损失等,利于诉讼高效解决,同时便于律师开展工作。经总结归纳,原告尽可能的收集以下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户口簿,用以证明原告主体资格及身份情况(非农户口or农业户口)。

2、交通事故认定书(考虑是否提复议),用以证明事故发生事实及造成事故发生的各方责任。

3、对方事故车辆保单,用以证明对方车辆的投保情况(是否投有交强险、商业险)、被保险人情况及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4、伤残鉴定意见书、鉴定费票据,残疾辅助器具评估鉴定(如果死亡还需要尸检报告,死亡医学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等),用以证明原告因事故造成的伤残情况及鉴定花费。

5、入院证、诊断证明、出院证、病历、医疗费票据等,用以证明原告的治疗、诊断情况及医疗费花费。

6、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证明、纳税凭证、误工时间证明等,用以证明原告因事故造成的误工损失等。

7、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参照误工证据,还要区别是否请护工)、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护理证明等,用以证明原告受伤产生的护理费用。

8、维修票据、车损鉴定等,用以证明因事故造成的原告财产损失。

9、被抚养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村委、居委的关系证明等,用以证明被抚养人的情况。

10、其他关于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施救费等相关票据,用以证明其他相关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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