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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全全律师
周全全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民事反诉状(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2016-10-15|人阅读

反诉人(本诉被告):邓X,男,19XXXX日,身份证:XXX 住址:深圳市罗湖区;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郑X,男,19XXXX日,身份证:XXX;住址:广东省五华县。

因被反诉人郑X诉反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1.判令被反诉人立即履行合同义务,拖走脚手架等材料,并支付违约金26600元。

2.判令被反诉人支付场地占用费163659.723元。

3. 判令被反诉人支付人工搬运费2000元及租赁物管理费48000元。

4. 判令被反诉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反诉人起诉状所述与事实不符。

1.被反诉人未按约定拉回合同标的物,被反诉人严重违反合同义务。2014年6月5日双方签订门型脚手架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为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11月5日止。如中途停工或退货,则按合同约定每天每件计算租金。反诉人于2014年10月22日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被反诉人过来拉货回去并告之我方已经安排人手清理归整好脚手架。10月25日,反诉人再次短信通知被反诉人过来拉货回去,被反诉人回复表示同意,但被反诉人始终没有按约定拉回脚手架。其后反诉人又多次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被反诉人拉回脚手架,但被反诉人始终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拉回脚手架。反诉人于2014年11月19日通知被反诉人必须拉回脚手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被反诉人承担。时至今日,被反诉人始终不愿履行合同义务,拉回全部脚手架。鉴于被反诉人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并给反诉人造成经济损失及施工不便,被反诉人的行为已严重违约。

2.被反诉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反诉人的施工用地被大量占用并给反诉人的施工带来极大不便。为搬运及妥善管理该批脚手架,反诉人派两名员工专门予以看管,因此产生一定人工费用,该经济损失产生系被反诉人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拉回脚手架导致的。因此,被反诉人应当支付场地占用费及人工费用。两名员工工资为3000元/人/月,自合同约定期满之日(2014年11月5日)起算至反诉之日(2015年6月20日),暂计为6000元*7.5个月=45000元。

场地占用费依照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予以计算,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实际送货为顶托20432条,大架5172个,中架1318个,小架3375个,长拉杆6843付,短拉杆3457付,接肖13729个。自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4月24日,反诉人已多次退回脚手架等货物,退货合计:顶托18970条,大架4740个,中架1035个,小架2914个,长拉杆6720付,短拉杆2170付,接肖4370个。尚有被反诉人未拖回的顶托1462条,大架432个,中架283个,小架461个,长拉杆123付,短拉杆1287付,接肖9359个。其中,自2014年11月6日开始,被反诉人场地占用的货物如下:顶托16982条,大架3779个,中架469个,小架2636个,长拉杆3173付,短拉杆3457付,接肖13729个(详见附表)。共计为163659.723元。另应被反诉人的要求而产生的人工搬运费,安排10人予以搬运,每人200元,共计2000元。

3.由于被反诉人过错,形成上述租赁物未被拖回的事实,被反诉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由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按双方实际合同标的金额(133000元)的20%予以计算,共计26600元。

综上所述,被反诉人起诉状所述没有事实根据,请求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而且,被反诉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反诉人利益。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反诉人:

2015年6月22日

附:本反诉状副本 份。

场地占用费明细表

品名

数量

占地时间

每天占地费

天数

总租金(元)

顶托

16982

2014-11-62014-12-5

0.017/

30

8660.82

14962

2014-12-62015-2-1

0.017/

57

14498.178

11262

2015-2-22015-2-5

0.017/

4

765.816

9862

2015-2-62015-4-7

0.017/

61

10226.894

9362

2015-4-82015-4-9

0.017/

2

318.308

8362

2015-4-102015-4-12

0.017/

3

426.462

5962

2015-4-132015-4-16

0.017/

4

405.416

4462

2015-4-172015-4-24

0.017/

8

606.832

1462

2015-4-252015-6-22

0.017/

59

1466.386

大架

3779

2014-11-62014-11-22

0.14/

17

8994.02

3289

2014-11-232014-11-26

0.14/

4

1841.84

2709

2014-11-272015-2-1

0.14/

36

13653.36

2424

2015-2-22015-2-5

0.14/

4

1357.44

1714

2015-2-62015-4-7

0.14/

61

14637.56

1374

2015-4-82015-4-9

0.14/

2

384.72

712

2015-4-102015-4-12

0.14/

3

299.04

542

2015-4-132015-4-16

0.14/

4

303.52

432

2015-4-172015-6-22

0.14/

67

4052.16

中架

469

2014-11-62015-4-16

0.13/

162

9877.14

283

2015-4-172015-6-22

0.13/

67

2464.93

小架

2636

2014-11-62014-11-22

0.08/

17

3584.96

2227

2014-11-232014-11-26

0.08/

4

712.64

1816

2014-11-272015-2-5

0.08/

71

10314.88

1583

2015-2-62015-4-7

0.08/

63

7978.32

981

2015-4-82015-4-16

0.08/

8

627.84

811

2015-4-172015-4-24

0.08/

7

454.16

461

2015-4-252015-6-22

0.08/

59

2175.92

长拉杆

3173

2014-11-62014-11-22

0.035/

17

1887.935

2623

2014-11-222014-11-26

0.035/

5

459.025

123

2014-11-272015-6-22

0.035/

208

895.44

短拉杆

3457

2014-11-62015-4-7

0.035/

153

18512.235

3127

2015-4-82015-4-9

0.035/

2

218.89

2767

2015-4-102015-4-12

0.035/

3

290.535

1757

2015-4-132015-4-13

0.035/

1

61.495

1557

2015-4-142015-4-16

0.035/

3

163.485

1287

2015-4-172015-6-22

0.035/

67

3018.015

接肖

13729

2014-11-62015-4-7

0.006/

153

12603.222

13479

2015-4-82015-4-9

0.006/

2

161.748

13329

2015-4-102015-4-12

0.006/

3

239.922

12329

2015-4-132015-4-16

0.006/

4

295.896

9359

2015-4-172015-6-22

0.006/

67

3762.318

总计

16365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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