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律师说法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此我们可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依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
我国现在正在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地设立有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减轻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并使失业人员的基本保险具有连续性,维护其享有的最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