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律师你说奇不奇怪,最初征收服务中心入户调查的时候明明确定我房子的面积为178.52m2,可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却将我房子面积认定为96.61m2,前后误差了80m2之多,这份决定书我当然不能认可!”本案委托人张先生在在明所资深拆迁律师董律师的办公室激动地诉说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离奇事情。
拆迁中的房屋面积测量评估是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到被拆迁人的利益,尤其是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一平方米的误差就会带来非常大的影响,更应该谨慎而行,本案中张先生的遭遇确实不多见。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董律师是如何帮助委托人找回那宝贵的80平米。
案件事实
张先生在济南市长清区合法拥有一处房屋,包括住宅、附属房及部分未登记房屋。当地启动土地征收工作后,征收服务中心对张先生房屋开展了入户调查,形成《入户调查情况一览表》,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示。该表显示,张先生签字确认的房屋总面积为178.52m2,其中包含未登记建筑。
2021年4月,征收部门及房屋测绘机构再次对张先生案涉房屋及附属物情况调查、测量,并根据调查结果形成《房屋面积一览表》,载明实测建筑面积合计96.61m2。
后张先生因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不满意,一直未与征收服务中心就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协商一致。2022年6月22日,区政府对张先生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载明被征收房屋核定住宅面积为96.61m2,同时在决定书中提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从接近180平米直接缩水了一半,这不是明目张胆欺负人么?”无法接受的张先生果断找到在明所董律师为自己维权。
律师办案思路
经过查阅资料,董律师找到了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及当地区政府作出的案涉《征收补偿方案》规定,征收范围内的未登记建筑,应当由区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出具认定结论,并根据认定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补偿及补偿对象。
结合本案来看,区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组尚未对张先生的81.91m2未登记建筑合法性作出认定,这正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80m2突然消失的原因所在。
于是可以此为突破口,要求区政府按照法定流程对张先生未登记的81.92m2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诉讼过程
被告区政府辩称: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而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请求驳回。
诉讼结果
法院判决如下:被告区政府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内就原告案涉房屋中除合法证载部分70.12m2和已经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工作组认定为合法建筑的26.49m2以外的未登记建筑是否给予补偿作出处理。
在明律师提示
拆迁中很多人会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拆迁部门公告和政策规定,导致自己权益受损的时候不知道如何维权。
如本案中“消失的80m2”,很多拆迁部门会忽悠被征收人说是这些建筑没有经过登记都是违建,不予认可,但如果你能仔细阅读拆迁补偿方案就能发现其中端倪。
所以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政府在征收拆迁活动中发布的每份方案,作出的每份通知公告,如果对一些模棱两可的问题没有把握,欢迎咨询在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