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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祖律师
李兴祖律师
河北-廊坊
合伙人律师

民法典新规【离婚冷静期】之解读篇教你离婚

离婚2020-12-15|人阅读

民法典亮点解读“离婚冷静期”

【法律规定】

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解读“离婚冷静期”】

协议离婚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自提交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一方均有权撤回离婚申请;三十日内双方均未撤回申请的,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申领离婚证,一方未亲自到场的,不予离婚。

离婚冷静期适用国家:加拿大、美国、英国、韩国。

离婚冷静期是本次立法争议很大的规定,该规定被人诟病原因在于为离婚自由附加了限制条件,但该立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首先要明确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其次30天的冷静期较短,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立法是在结合大量离婚后复婚的资料后做出的决定,说明大量离婚夫妻在不久后复婚,有一定的视离婚如游戏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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