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可以在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松山湖婚姻登记处办理“跨省通办”
试点时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试点期限:2年
试点内容:
1、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2、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