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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正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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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
合伙人律师

“婚内出轨,就净身出户”有效吗?

婚姻家庭2021-05-04|人阅读

夫妻忠诚协议或承诺书是否具有强制力?(婚内出轨,就净身出户约定不具有强制力)

答:不具有强制力。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 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 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 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如果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主张按忠诚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可能导致为了举证而去捉奸,为获取证据窃听电话、 私拆信件, 甚至对个人隐私权更为恶劣的侵犯情形都可能发生,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可能演变为刑事犯罪案件,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因此,法院不受理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 另外, 赋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的后果之一,就是鼓励当事人在婚前签订一个可以拴住对方的忠诚协议, 这不仅会加大婚姻成本, 而且也会使建立在双方情感和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质。 从法律不保护婚约的情况看, 当事人双方如果约定, 一旦订婚必须结婚, 否则违约方要支付若干违约金等, 对如此这般主张, 法院一般不会予以支持。 同样道理, 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 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 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千金钱, 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 但是如果一方不愿履行, 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 就如同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 是否履行全凭债务人的自愿。

如何约定才具有强制力?

答:可约定婚内财产协议。即《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都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以婚内财产协议的形式,而不是忠实协议或者承诺书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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