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接受的咨询中有农户对于土地补偿费具体分配比例“迷糊”,有个别农户被征收林地仅得到青苗费无任何其他补偿。涉及到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是必不可少的项目。尽管农户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依然可以得到相关的补偿,仅是分配比例的问题,部分省份相关法律法规中就明确规定了农户应得比例为80%或其他比例,总的原则就是土地补偿费的大部分需要给到相关农户。
比如:安徽省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被征收的土地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日起三十日内制定分配使用方案,并将不少于百分之八十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一、明确征地补偿费的性质和征地补偿的分配范围及分配办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调整承包地给被征地农民,也没有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必须将不少于75%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如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土地被全部征收,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