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协议是无效的,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之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无法通过协议避免,公司要求签署此类协议格局不大,之后的基本权益估计都会很难保障,建议不签换家公司工作,若是目前只能去该公司工作,大胆放心签就是了,等离职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不补缴的话,就撕破脸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成本很低完全不用担心。此类公司必不合规甚至可要求公司除社保费外支付其他合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