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损害赔偿是什么:
是指在离婚案件中,因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并有权在判决离婚后获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包括(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5)其他重大过错。
2.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步骤和证据要求
(1)提出赔偿请求: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且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2)收集证据:无过错方需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家暴报警记录、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照片、视频资料、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医院的诊断书、伤情鉴定书等。
(3)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4)提交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应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法院,并在法庭上进行举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5)法院审理:法院将根据提交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审理离婚案件,并决定是否支持损害赔偿请求以及赔偿金额。
在准备和提交证据时,无过错方应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相关性,以便在离婚诉讼中有效地支持其损害赔偿的诉求
3.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可能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等费用。
(2)精神损害赔偿:指配偶身份的纯正和感情专一的精神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家庭暴力或精神压抑所致的肉体伤害和痛苦,以及名誉、人格尊严、社会地位等社会价值的贬损等。 在实际案例中,无过错方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相对较低,且这些赔偿数额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数额而言,所占比例通常较小。
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时,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4.离婚后一年未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影响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本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受诉讼时效制度的规范。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无过错方在一审时未基于法定情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提起诉讼。
如果离婚后一年之内未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无过错方仍然有权在3年的诉讼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但是,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通常不予支持。此外,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年后提出的,也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