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和丈夫在外地工作多年,在老家有一套商品房,是婚后购买的,登记在丈夫名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卖给他人,办理了产权登记,现在我们闹离婚,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你丈夫名下,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你丈夫没有私自处分的权利。但如果购买方是善意购买,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你再主张追回该房屋,是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但你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房屋,给你造成损失,你在离婚是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