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吴群威律师
吴群威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苏州仓储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纠纷2014-05-04|人阅读

仓储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苏州创益塑料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苏州

乙方:江苏创宏物流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2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于 日在江苏省苏州市正式签署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提供位于苏州 普通货物仓库,供甲方存放或周转塑胶粒等商品。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 日至 日止

第三条 乙方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货物管理模式为乙方代管,甲方按乙方制定价格交纳仓储服务费及货物装卸搬运费用。

第四条 在库管理

1、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的产品存放安全,并根据产品的性能轻拿轻放;

2、乙方必须确保库房内干燥、通风;

3对入库货物进行分类存放,诸如:手机材料、聚脂类、BASF TPU类、非BASF TPU类等,并做好醒目的区域存放标识,具体仓库分类存放的标准,可以结合仓库的实际规划进行适宜调整;

4、货物摆放要遵循上轻下重、上小下大、整齐划一、安全高效的原则,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每板推行五五堆码、层层压缝;在保证货物存储安全的同时要兼顾到提高存储空间利用率;正常情况下,一栈板存放不超过8层,每层5包,纵向叠放不超过3栈板;(手机材料一栈板存放不超过10层,每层4).在保证好库内空间高效利用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货物的存取成本,做到整体效益最大化的评估和规划;

5原则上仓库存货的货物必须为合格良品,一旦出现品质不良、包装破损等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对异常物料进行隔离,并粘贴上明显的异常标识(建议为红色),避免与其他良品出现混放;

6、货物摆放要求: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出入口,易于作业的地方;流动性差的物品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货物的摆放要留出通道,不得因为货物摆放无规律延误货物出库及盘点的时间。

7、盘点:仓库管理员每月要积极配合创益公司对库存货物进行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和差异,对盘点纪录要进行签字并提交仓库主管审核签字保存归档,保证仓库货物的账、卡、物一致;

8、重点物料的防护:根据甲方确认的重点物料,要作为仓库现场防护的重点:对于贵重物料在到货入库时,对外包装都要加缠拉伸膜进行防护;对于打开取料后的散包装,要及时进行封口;使用塑料薄膜对重点物料进行大面积包裹覆盖,加强防尘保护;重点加强对仓库出入库装卸作业的现场监督,防止现场人为操作导致破损。

第五条 入库管理

1、甲方每次进货之前,给乙方传真《采购到货通知单》,告知本次入库产品的品种、数量,以便乙方做好接货准备。如在没有收到入库单的通知,而有货物到达仓库时, 乙方要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到货情况,验收过程中如出现与甲方提供的入库验收单不符或包装破损、产品受潮、霉变、缺件等情况,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2、产品入库数量及型号以甲方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正式《送货单》、《苏州创益塑料采购入库单》及乙方开具的《江苏创宏物流入库单》的实收数量为核算凭据,并办理入库手续。对外包装(密封包装)完好,产品包装内的实物细数扩质量等情况,不属乙方验收范围,如有数量缺损和质量问题不负赔偿责任。大纸箱包装的产品乙方可以揭开箱盖进行目测,对明显缺货的商品拒收并立即通知甲方确认。

3、 产品在入库后,要按产品批号摆放,并将入库批号写在《采购到货通知单》上,经仓管员签名和加盖乙方的印章后其中一联传真甲方。

第六条 出库管理

1、发货前甲方负责出具有审核人字样的《销售出库单》(或是经甲方盖公章确认的授权人的签字)传真发给乙方,乙方方可办理出库业务;提货通知单必须包含提货人信息,比如提货人名称、车号等。节假日期间发货可由被授权人发短信到物流主管的手机上,将详细发货信息及提货人的相关证件写清,再由物流主管安排相关人员发货。甲方需在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10点前立即补《销售出库单》。

2、发货时:乙方必须对提货人的相关证件与甲方发给乙方的《销售出库单》上提货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证件一致后方可发货,以保证商品安全。

3、出货时,甲方要按乙方发货通知上的要求安排货物出库,通常是按批号出入库,在无此项要求时就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入库的同类货物要优先发放,避免货物长时间在库存储,影响公司产品品质和信誉。1快递发放:快递货物的发放,首先要保证货物数量、型号和快递单上所备注的数量、型号一致。其次要保证货物的包装不破损,特别是聚酯,AS626,TPU 等塑料包装的货物,在出库前一定要用缠绕膜将其缠紧方可发货。(2)货运发货.:需要发长途汽运的货物出库,确保货物的包装完好,有稳妥的防护措施,像易破的货物在出库前要用缠绕膜将其封好,并带有卡板.这样避免在长途运输中出现货物受损等异常.3)客户自提:对于客户自提形式的出货,送货单要客户现场签收;客户现场自提期间仓库人员原则上不能与客户进行非工作沟通。

第七条 仓储价格以及结算方式

1、仓储费:29.5//月;

2、出入库托盘装卸费:20/吨;人工装卸费:30/吨。拆、装箱费:200/20英尺柜,400/40英尺柜。

3、快递类商品(小于25KG另外计费:如需拆包则按收单据处理费5/票。

4、需要二次包装(比如打缠绕膜)的另外计费:5/件,不含包装材料费用。(如甲方自行操作,此费用不计);

5、仓储管理费:按当月发生总费用的5%计算;

6、结算时间:乙方不开票,月结60天。

第八条 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1、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周六天(周一至周六),每天9小时(830-1730)产品入、出库装卸服务。如在此段时间外进行出入库作业,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时间收取。(若甲方在一小时之内未安排出库作业按10/小时赔偿违约金,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收取;若甲方车辆在1730之后到库的按10/小时加班费,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收取,若甲方车辆在1730之前到库但因乙方业务原因造成装卸延迟,则不计加班费。)

2、乙方应按甲方的合理要求,提供及时、准确的相关产品库存报表服务;

3、甲方产品经乙方验收入库后,在储存期内由于乙方管理(保管)不善,运作不当致使产品出现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等事宜,乙方按照甲方产品损坏时的市场价值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为确保产品安全,甲方非负责检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库房,必须配合乙方管理;为确保出入库秩序,提高出入库效率,甲方提货和送货车辆要配合乙方调度,按序排队进行装卸货。甲方可以向乙方管理人员提出合理的装卸货要求,不可以在现场直接指挥乙方装卸人员,以免影响乙方正常管理

6、甲方业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安全保卫、消防、出入库等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区,否则,责任自负;

7、乙方每月30 日给甲方提供准确的库存报表,双方对帐。

8、甲方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和盘点,乙方做好协助工作。

第九条 协议法律效力:

1、合同有效期自2010101日至2011930日。(创宏二期仓库竣工后如合同需变更,双方再就此合同协商另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 《采购到货通知单》 乙方:《江苏创宏物流入库单》

《销售出库单》 《江苏创宏物流出库单》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0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